
GB3096-93
本標準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漢條例》,
保障城市的生活聲環境質量而制訂。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限值。
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區域。鄉村生產區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。
2引用標準
GB/T 1462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
3標準值
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列于下表:
等效聲級Laeq: dB
類別晝間夜間
05040
15545
60
50
36555
47055
4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
4.1 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、高級別墅區、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。位于城郊
和鄉村的這-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dB執行。
4.2 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。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。
4.3 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、商業、工業混雜區。
4.4 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。
4.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線道路兩側區域,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。
穿越城區的鐵路主、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(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)限值也行該類
標準。
5夜間突發噪聲
夜間突發的噪聲,其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dB。
6區域及時間的劃定
6.1各類標準適用區域由當地人民政府劃定。
6.2本標準晝間、夜間的時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當地習慣和季節變化劃定。
7監測方法
按GB/ 'T 14623執行。
附加說明
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提出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郭靜男、郭秀蘭、孫家麒、陳光華、趙仁興。
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