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提高食品(含飲品、保健食品,下同)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和污染控制管理水
平,正確應用潔凈技術,制訂本規范。
1.0.2 本規范規定了食品加工企業的原料儲存、食品加工以及包裝、檢驗等過程中需
要的潔凈用房的基本參數和要求,配套設施的基本衛生要求及管理準則。
1.0.3 本規范適用于需要使用潔凈用房從事生、熟食品加工和生產的工廠的設計、施
工、工程檢測和工程驗收。
1.0.4 食品工業潔凈用房的建筑應以實用、經濟、安全、節能、環保為原則。所用的
設備和材料應有合格證和檢驗報告,并在有效期內。屬于新開發的產品、技術應有鑒定證
書或試驗證明材料。
1.0.5 食品工業潔凈用房的建筑除應符合本規范規定外,
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
準的規定。